2021年8月11日至12日,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黨組成員副專員高進一行,蒞臨保山電力公司開展提升“獲得電力”服務水平現場核查。
本次核查按照云南提升“獲得電力”服務水平綜合監管工作安排部署,圍繞1479號文、37號文要求,對照58項監管內容,通過召開座談會、聽取匯報、核查資料等方式,對保山電力永昌分公司、施甸分公司開展“獲得電力”服務水平提升等工作進行重點檢查。
在座談會上,檢查組聽取了公司總經理寸煒關于提升“獲得電力”服務水平的工作匯報,并就匯報中的具體舉措和工作進展進行了深入交流。核查組副組長李宇工提出三方面工作意見,一是充分肯定公司在提升“獲得電力”服務水平中做出的努力和成效,積極有效地推動了地方經濟發展。二是認為公司的工作匯報能夠以問題為導向,客觀真實、針對性提出了自查發現的3個問題,核查組將如實進行反饋。三是指出要以核查工作為契機,找準找實保山電力公司在優化電力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,發掘工作亮點,推動下一步工作開展。
總經理寸煒表態發言,扎實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提升“獲得電力”水平工作至關重要,公司將按照核查組在檢查中提出的意見建議,抓好按期整改。不斷強化“人民電業為人民”宗旨,強弱項補短板,以優異的成績向保山廣大用戶、市委市政府以及監管辦交出一份滿意答卷。
會后,核查組組長、副專員高進深入保山工貿園區配售電公司、永昌分公司、施甸分公司各基層供電所組進行現場檢查。